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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 原有资格仍有效

作者:BZRC 2017-10-08 11:12:27 1906 来源: 工人日报


人社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解读“国家职业资格目录”焦点问题??

  实行清单式管理  原有资格仍有效


 
  近日,人社部印发《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》,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,共计140项。
  目录包含哪些职业资格?原取得的资格是否有效?准入证上岗证是否意味着取消?针对这些问题,人社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做出解读,并表示建立职业资格目录,实行清单式管理,目的在于解决过去职业资格过多过滥的问题,促进职业资格健康有序发展。
  清单式管理 禁止私立条目
 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李金生介绍,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,在资格类别上分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。
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。李金生说,准入类均有法律法规依据,水平评价类专业性、通用性强,技术技能含量高,符合国家职业资格设置的条件和要求。
  《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》明确,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,实行清单式管理,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,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。
  “各地区、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。”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王晓君强调,行业协会、学会等可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,但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,证书不得使用“中华人民共和国”“中国”“全国”“职业资格”或“人员资格”等字样和国徽标志。
  原有资格可作能力证明
  查看目录后,记者发现,原有职业资格有部分被取消了。对此,王晓君说,部分职业资格取消后,原取得的资格可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凭证,原有资格仍可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,“确有必要的,人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一次性收尾考试”。
  “从目前情况看,过渡工作还比较平稳。”王晓君介绍,关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,2016年印发了有关通知,明确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:对已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,根据考生意愿,或继续做好鉴定考试工作,或退费;对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,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后续工作;对按“双证书”(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)招生的院校,兑现招生条件,使学生毕业时按规定取得“双证书”;对取消前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,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。
  李金生介绍,目录实施后,主要从4个方面加强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监管:严格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;严格控制新设职业资格;加强宣传引导;加强督查,将减少取消职业资格的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督查内容。
  将完善技能等级认定、清理准入证上岗证
  对于一些没有进入目录的职业(工种),王晓君说,在专业技术领域,未进入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可通过职称制度进行评价。目前需要重点解决的是未进入目录的技能人员职业(工种)如何评价的问题,“我们将研究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”。

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后,人们对行业准入证上岗证是否取消很关注。对此,王晓君说:“人社部将组织开展行业准入证、上岗证清理工作: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;与准入类职业资格交叉的,作为准入类职业资格管理的一个环节,纳入职业资格管理,不再单独保留;虽有法律法规依据,但与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重复设置、影响就业创业的,提请修订法律后予以取消或整合。”


来源:工人日报